索引号:000014348/2024-23973
发布机构: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关于印发《2024年魏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魏双随办〔2024〕4号
主题分类: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日期:2024-02-26
关于印发《2024年魏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2024年魏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魏县“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2024年魏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4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双随机办〔2024〕1号)、《2024年邯郸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邯双随机办〔2024〕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抽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及时调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监管范围、组织实施、结果运用和协同联动等,并建立通信、微信和邮箱联系网络,实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渠道畅通、运转高效的常态化监管机制,真正形成“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深入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强化部门联合,提升联合抽查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确保本地区今年联合抽查次数占随机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60%,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随机抽查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40%。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各地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统一工作流程,确保部门联合抽查规范有序开展。
(三)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为目标,持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在巩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运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深化运用场景,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在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上迈出新步伐。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企业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95%。
(四)完善工作流程,实现抽查闭环管理。按照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及时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执法平台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后续处置到位,防止后续监管脱节,检查结果录入30日内反馈后续处理进展并对后续处置实时跟踪,直至后续处置落实到位。
(五)以督导考核为导向,提升工作质效。加强对各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的督导检查,以督查促发现问题、以督查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工作落实。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基础支撑。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通过监管平台,统一工作流程,确保部门联合抽查规范有序开展。根据随机抽查事项库的动态调整,依据自身对应的上级部门、“三定”方案中的监管职责及时对涉及本部门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认领,做到“应认尽认”,杜绝推诿扯皮,出现监管漏洞。建立本级的抽查事项清单,各部门要动态调整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成员部门要运用省级分类标签库完成对本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部门抽查涉及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的要通过标注建立健全相应的专业机构或专家库,通过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4月前)
(二)强化联合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模式。要以省、市、县“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指导,以科学合理有效联合为前提,结合本地监管实际,不断充实、细化、完善本地“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清单,在兼顾成本与效能的前提下,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益面、占比率,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各地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切实压缩涉企检查数量,不断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推动重点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对接,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运用,探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在预判式监管上实现新突破。(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四)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大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抽查效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对需调整的年度抽查计划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对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街接,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提升双随机问题发现率和案件转办率,通过双随机抽查发现的案源原则上不低于案源总数的60%。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加强与信用监管的街接,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提升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的自律意识,推动构建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五)严格落实乡镇综合执法机构抽查工作。为了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及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落实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要求,加大对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有序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不仅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官方网站等方式加强宣传报道,还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各成员单位要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要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既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又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的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既要先试先行、做好表率,又要在工作机制、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推进落实上下功夫。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主动开展工作,并做好对下级对口部门的指导、督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各地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提高随机抽查工作效能。要积极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提升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各成员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运用好督导检查“指挥棒”作用,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以督查促问题发现、以督查促整改落实。各部门内部牵头机构要强化对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导检查,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现象。省、市、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对被抽查主体的回访,督查情况将通报全市。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按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0日前报送月报表,4月5日、6月26日、9月30日、12月15日前将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或总结(按自查报告要求撰写)报送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崔方方
联系电话:3523211
电子邮箱:wxssj3523211@163.com
附件: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月报表
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月报表 | ||||||||||||||||||||||||||||||
通过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开展抽查情况 | 通过其他平台开展抽查情况 | |||||||||||||||||||||||||||||
区县名称 | 本地区开展随机抽查次数、户数及发现问题户数(包含部门内部和部门联合) | 本地区市场监管系统开展随机抽查次数、户数及发现问题户数(包含部门内部和部门联合,分别标注) | 本地区开展部门内部随机抽查次数、户数及发现问题户数 | 本地区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次数、户数及发现问题户数 | 本地区涉及企业的随机抽查的次数、户数及发现问题户数(抽查对象为企业) | 本地区利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随机抽查的次数、户数及发现问题户数 | 本地区开展抽查次数、户数及发现问题户数 | 本地区涉及企业的随机抽查次数、户数及发现问题户数(抽查对象为企业) | 本地区利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随机抽查的次数、户数及发现问题户数 | |||||||||||||||||||||
次数 | 户数 | 发现问题数 | 内部次数 | 内部户数 | 发现问题数 | 联合次数 | 联合户数 | 发现问题数 | 次数 | 户数 | 发现问题数 | 次数 | 户数 | 发现问题数 | 次数 | 户数 | 发现问题数 | 次数 | 户数 | 发现问题数 | 次数 | 户数 | 发现问题数 | 次数 | 户数 | 发现问题数 | 次数 | 户数 | 发现问题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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