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472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政府有关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魏县政府县长、副县长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文号:魏政办字〔2024〕13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24-11-13
魏政办字〔2024〕13号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政府有关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清单》《魏县政府县长、副县长2024年安全
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魏县政府有关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魏县政府县长、副县长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
魏县政府有关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县政府负责政法、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信访及涉军、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工作的副县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分管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三管三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指导分管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指导分管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三率”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每月至少调度1次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或者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政策法规、审批执法、事故隐患治理、安全风险管控、支持保障等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指导分管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六)分管行业领域存在安全生产“零执法”,重大事故隐患“零排查”,专项整治推进不力,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行业领域安全水平低、风险高,被国家或省点名批评、通报等严重情形的,及时给予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话警示,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七)分管行业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涉险事故时,第一时间带领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
(八)负责领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每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分管部门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十)协助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推动消防安全领域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实施。
二、县政府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乡村振兴、农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气象、民政、残联、供销、石油、飞翔机动车交易市场等方面工作的副县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分管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三管三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指导分管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指导分管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三率”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每月至少调度1次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或者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政策法规、审批执法、事故隐患治理、安全风险管控、支持保障等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指导分管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六)分管行业领域存在安全生产“零执法”,重大事故隐患“零排查”,专项整治推进不力,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行业领域安全水平低、风险高,被国家或省点名批评、通报等严重情形的,及时给予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话警示,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七)分管行业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涉险事故时,第一时间带领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
(八)负责领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每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分管部门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十)协助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推动消防安全领域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实施。
三、县政府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大数据产业发展、广电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教育、体育、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管理、金融、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邮政等方面工作的副县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分管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三管三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指导分管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指导分管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三率”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每月至少调度1次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或者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政策法规、审批执法、事故隐患治理、安全风险管控、支持保障等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指导分管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六)分管行业领域存在安全生产“零执法”,重大事故隐患“零排查”,专项整治推进不力,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行业领域安全水平低、风险高,被国家或省点名批评、通报等严重情形的,及时给予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话警示,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七)分管行业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涉险事故时,第一时间带领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
(八)负责领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每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分管部门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十)协助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推动消防安全领域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实施。
四、县政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镇化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棚户区改造、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管理、易地扶贫搬迁、供电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的副县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分管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三管三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指导分管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指导分管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三率”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每月至少调度1次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或者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政策法规、审批执法、事故隐患治理、安全风险管控、支持保障等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指导分管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六)分管行业领域存在安全生产“零执法”,重大事故隐患“零排查”,专项整治推进不力,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行业领域安全水平低、风险高,被国家或省点名批评、通报等严重情形的,及时给予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话警示,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七)分管行业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涉险事故时,第一时间带领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
(八)负责领导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每年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分管部门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
(十)协助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推动消防安全领域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实施。
魏县政府县长、副县长2024年安全生产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县政府县长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
(二)指导落实《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
(三)每2个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
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每2个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四)指导制定县政府领导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各乡镇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县有关部门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五)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和县有关部门签订202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指导开展2024年全县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六)指导开展全县安全生产“三率”管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加大执法检查、暗查暗访、拍摄专题片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七)指导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督导执法检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八)指导全县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
(九)强化大数据信息化赋能安全生产,推进安全科技支撑和安全生产工程治理。
(十)指导推动全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有序实施,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
(三)指导开展对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巡查,对各乡镇(街道办)和县有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推动属地、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末端落实。
(四)组织制定《2024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推动落实实施。
(五)指导开展全县安全生产“三率”管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工作,组织分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相关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六)指导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暗查暗访、拍摄专题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安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安全,形成系统完备的管理链条和责任链条。
(七)指导强化精准执法、专业执法,创新监管监察方式,加大举报奖励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八)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督导执法检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九)推动全县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分管部门及时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十)强化大数据信息化赋能安全生产,推进安全科技支撑和安全生产工程治理。
(十一)推动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实施,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县政府负责政法、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信访及涉军、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工作的副县长
(一)组织分管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
(三)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率”管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强化相关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四)指导分管部门强化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拍摄专题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安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安全,形成系统完备的管理链条和责任链条。
(五)指导分管部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举报奖励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六)组织分管部门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灾后恢复
重建项目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执法检查,推动分管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七)推动分管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分管部门及时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八)协助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推动消防安全领域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实施。
四、县政府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乡村振兴、农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气象、民政、残联、供销、石油、飞翔机动车交易市场等方面工作的副县长
(一)组织分管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
(三)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率”管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强化相关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四)指导分管部门强化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拍摄专题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安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安全,形成系统完备的管理链条和责任链条。
(五)指导分管部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举报奖励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六)组织分管部门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执法检查,推动分管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七)推动分管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分管部门及时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八)协助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推动消防安全领域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实施。
五、县政府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大数据产业发展、广电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教育、体育、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管理、金融、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邮政等方面工作的副县长
(一)组织分管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
(三)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率”管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强化相关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四)指导分管部门强化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拍摄专题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安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安全,形成系统完备的管理链条和责任链条。
(五)指导分管部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举报奖励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六)组织分管部门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执法检查,推动分管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七)推动分管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分管部门及时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八)协助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推动消防安全领域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实施。
六、县政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镇化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棚户区改造、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管理、易地扶贫搬迁、供电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的副县长
(一)组织分管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
(三)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率”管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强化相关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四)指导分管部门强化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拍摄专题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安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安全,形成系统完备的管理链条和责任链条。
(五)指导分管部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举报奖励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六)组织分管部门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执法检查,推动分管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七)推动分管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分管部门及时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八)协助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推动消防安全领域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