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5-24722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文号:魏政办字〔2025〕2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25-01-15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魏政办字20252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5年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政策,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林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金〔202245号)、《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完善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物化成本保险政策〉的通知》(冀财金〔202429号)、《关于公布〈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结果和分包结果〉的通知》(冀财金〔20246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完善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机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充分发挥保险在农业抗灾、减灾中的作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现就2025年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社会关注度非常高的惠民工程,是支持农业发展、稳定粮食生产、促进乡村振兴、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做好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是有效防范和化解农业灾害风险,保障农民生产生活、保持农村和谐稳定、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关系全县农民的根本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持续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确保全县广大农民享受到国家的惠农、兴农政策。

、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办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农业保险工作当成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大力宣传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提升广大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政策知晓率,全面提高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实现应保尽保。

、确定经营区域

根据2024年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承保机构中选和分包结果,县人保财险公司负责北皋镇、边马镇、大马村乡、回隆镇、沙口集镇、泊口镇、前大磨乡7个乡镇;县燕赵财险公司负责北台头乡、双井镇2个乡镇;县太平洋财险公司负责大兴庄镇、院堡镇、德政镇、车往镇、棘针寨镇、街道办6个乡镇(街道办);县平安财险公司负责张二庄镇、仕望集镇、南双庙镇、魏城镇、东代固镇5个乡镇;县中华联合财险公司负责牙里镇、野胡拐乡2个乡镇。

四、明确相关规定

(一)业务范围

主要包括小麦完全成本保险、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棉花种植保险、马铃薯种植保险、花生种植保险、油菜种植保险、大豆种植保险、育肥猪养殖保险(A条款)、能繁母猪养殖保险、奶牛养殖保险、森林保险、设施大棚保险等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补贴型险种。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开拓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和创新型特色农业保险,助力我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二)补贴政策

1.小麦完全成本保险保费为每亩29.5元,其中财政补贴80%(中央财政补贴45%、省级财政补贴30%、县级财政补贴5%),即每亩补贴23.6元;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缴20%,即每亩自缴5.9元。

2.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费为每亩41元,其中财政补贴80%(中央财政补贴45%、省级财政补贴30%、县级财政补贴5%),即每亩补贴32.8元;农户自缴20%,即每亩自缴8.2元。

3.稻谷完全成本保险保费为每亩69元,其中财政补贴80%(中央财政补贴45%、省级财政补贴30%、县级财政补贴5%),即每亩补贴55.2元;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缴20%,即每亩自缴13.8元。

4.棉花种植保险保费为每亩24元,其中财政补贴80%(中央财政补贴45%、省级财政补贴27.5%、县级财政补贴7.5%),即每亩补贴19.2元;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缴20%,即每亩自缴4.8元。

5.马铃薯种植保险保费为每亩25元,其中财政补贴80%(中央财政补贴45%、省级财政补贴20%、县级财政补贴15%),即每亩补贴20元;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缴20%,即每亩自缴5元。

6.花生种植保险保费为每亩20元,其中财政补贴80%(中央财政补贴45%、省级财政补贴20%、县级财政补贴15%),即每亩补贴16元;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缴20%,即每亩自缴4元。

7.油菜种植保险保费为每亩15元,其中财政补贴80%(中央财政补贴45%、省级财政补贴20%、县级财政补贴15%),即每亩补贴12元;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缴20%,即每亩自缴3元。

8.大豆种植保险保费为每亩10元,其中财政补贴80%(中央财政补贴45%、省级财政补贴20%、县级财政补贴15%),即每亩补贴8元;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缴20%,即每亩自缴2元。

9.育肥猪养殖保险(A条款)保费为每头37.6元,其中财政补贴80%(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15%、县级财政补贴15%),即每头补贴30.08元;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缴20%,即每头自缴7.52元。

10.能繁母猪养殖保险保费为每头85.5元,其中财政补贴80%(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25%、县级财政补贴5%),即每头补贴68.4元;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缴20%,即每头自缴17.1元。

11.奶牛养殖保险保费为每头569.5元,其中财政补贴80%(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25%、县级财政补贴5%),即每头补贴455.6元;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缴20%,即每头自缴113.9元。

12.森林保险,公益林为每亩1.5元,其中财政补贴90%(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25%、县级财政补贴15%),即每亩补贴1.35元,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缴10%,即每亩自缴0.15元;商品林为每亩2元,其中财政补贴80%(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25%、县级财政补贴25%),即每亩补贴1.6元;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缴20%,即每亩自缴0.4元。

13.日光温室大棚保险保费为每亩920元,其中财政补贴70%(省级财政补贴55%、县级财政补贴15%),即日光温室每亩补贴644元,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缴30%,即每亩自缴276元;塑料大棚保险保费为每亩460元,其中财政补贴70%(省级财政补贴55%、县级财政补贴15%),即塑料大棚每亩补贴322元,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缴30%,即每亩自缴138元;塑料中小棚保险保费为每亩230元,其中财政补贴70%(省级财政补贴55%、县级财政补贴15%),即塑料中小棚每亩补贴161元,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缴30%,即每亩自缴69元。

(三)保险

小麦完全成本保险保额为每亩950元;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额为每亩800元;稻谷完全成本保险保额为每亩1500元;棉花种植保险保额为每亩400元;马铃薯种植保险保额为每亩500元;花生种植保险保额为每亩500元;油菜种植保险保额为每亩300元;大豆种植保险保额为每亩200元;育肥猪养殖保险(A条款)保额为每头800元;能繁母猪养殖保险保额为每头1500元;奶牛养殖保险保额为每头8500元;森林保险,公益林保险保额为每亩600元、商品林保险保额为每亩800元;温室大棚保险,日光温室保险保额为每亩20000元、塑料大棚保险保额为每亩10000元、塑料中小棚保险保额为每亩5000元。

(四)保险责任。

因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意外事故,重大病虫草鼠害,野生动物损毁等造成的保险作物损失,损失率达到10%(含)以上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保险期间从出苗到农作物收获。

(五)赔偿标准。

赔偿金额=单位保额×受损面积×生长期赔偿比例×损失率。损失率达到80%(含)以上的,按全部损失计算赔付;未达到80%(不含)的,按部分损失计算赔付。

生长期

每亩最高赔偿金额

小麦

玉米

稻谷

苗期-拔节期

苗期-拔节期间

幼苗-分蘖期(含)

每亩保额×60%

孕穗期-抽穗期

拔节期-开花期间

孕穗期

每亩保额×70%

开花期-灌浆期

开花期-成熟期间

抽穗期

每亩保额×90%

成熟期

成熟期

成熟期

每亩保额×100%

)投保期限

农业保险具有时间集中、灾害时间不确定等因素,而且我县早春时段常有“倒春寒”,小麦极易发生冻灾;近年汛期提前,玉米灾害多发生于七月中旬左右。因此,各乡镇、街道办要高度重视,确保小麦、油菜、马铃薯保险的投保工作于2025228日前完成;玉米、稻谷、棉花、花生、大豆保险的投保工作于2025630日前完成;养殖保险投保工作要根据牲畜补栏、出栏规律及时投保;设施大棚保险投保工作要按年度及时投保。

五、工作要求

)要快捷高效服务于农。县人保财险公司、县太平洋财险公司、县燕赵财险公司、县平安财险公司、县中华联合财险公司要积极发挥网络、人才、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为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保险服务。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应急查勘理赔小组,随时受理报案,及时查勘定损,及早把理赔款赔付到农民手中,切实做到“五公开、三到户”,即: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

)要强化责任协调联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认真组织,负责对农户自缴保费收取,积极引导群众按实际种植面积足额投保,确保广大农户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确保投保率100%,实现全覆盖。因宣传组织不到位造成漏保,导致不能赔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县人保财险公司、县太平洋财险公司、县燕赵财险公司、县平安财险公司、县中华联合财险公司要及时办理承保有关手续,并按要求对各村承保和理赔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财政局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拨付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种植面积核定、养殖数量核定、农业灾害技术鉴定和灾后查勘定损协调等工作;县气象局负责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灾后出具气象证明等工作。县金融监管局负责对保险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同时,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强化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好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工作,为全县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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