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3415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名称:对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建复字〔2023〕第5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23-11-28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复字〔2023〕第5号
对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张振生等1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魏县火化厂占用耕地造田以及对环境影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火化厂污染问题
为切实解决火化厂的污染问题,县民政局积极向上争取,新购置3台环保火化炉,可有效解决污染气味问题。同时,劝导丧户家属,不焚烧遗物、纸钱等,保障空气质量。
二、灵车、炮车、鞭炮影响村民休息问题
对灵车、炮车进行严格管理,车上的音乐尽量放到最低不允许燃放鞭炮,最大限度保证安静环境,做到不扰民、少扰民。
三、焚烧纸钱、垃圾随意倒问题
对火化厂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巡逻,不允许焚烧纸钱,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摆放垃圾箱,规范垃圾存放。
四、占地补偿问题
占地补偿是历史遗留问题,县民政局将和双井镇政府结合,向县政府反映,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办理。